第549章 偷心大盗
    拍摄肖像只是製作海报的第一步,照片並不能直接拿去用,而是交由画师进行处理,画师会临摹这一形象,但是在过程中去掉所有多余的线条,让人物看起来简约而不失美观,同时看起来还是原来那个人。
    克雷顿·贝略的形象不止会在这家製药公司的阿托品宣传海报上出现,之后还会在包装上出现。
    当他在大树屋提及此事,便引起一阵欢声笑语。
    克雷顿很享受在这里的时间,他算是退伍军人中的领军人物,除了他原本的履歷,以及平时经常请人喝酒,在大树屋酒吧门前的两场决斗也让他贏得了许多尊重。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在这里有不少朋友,在他的外貌和习性因狼血发生变化后,他们也不以为意,只是因好奇提过那么一两次,之后就没再当回事了。
    在这里,他好像还是个人类。
    “可惜弗兰克和卡特不在,我说,要不一会儿我们去警局把他们拉过来如何?”一个现役军官醉醺醺地探身过来,险些將桌上的酒瓶撞倒。
    现在是晚六点,警察的日班马上结束了。
    克雷顿数著手上的牌,不忘回答他:“还是免了吧,执法者有自己的规章,而且要是他们喝醉了,晚上回家忘记戴帽子可就要晒到月光了。”
    隔壁桌的另一个醉汉立刻表示质疑:“月狂症真的存在吗?我从小到大都没得过月狂症。”
    醉汉的同伴也哈哈大笑著附和。
    老实说,克雷顿有时候都不知道他们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不过这种氛围实在是亲切,他没什么可抱怨的。
    “我们都以为你会申请做赛马大会的选手,没想到你居然去做裁判。”他对面的中士布里克拿著牌扇说。
    克雷顿悠閒地打出一张牌:“没办法,我越来越胖了。”
    “你是越来越高了,也许你是巨人的后裔,將来要长得比房子高。”
    “千万別,那样我去哪儿都只能靠两条腿了,火车也塞不下我。”
    “说的倒也是。”
    在没有克拉拉的帮助下,克雷顿心情放鬆地打完一轮牌,环顾四周时又感觉有些奇怪,大树屋今天的人特別少,足够容纳六十人的座位居然只有一半被占,自从去年被裁军的士兵潮抵达市里,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出现。,往常这里不仅要坐满,还有些人需要站著。
    就算有许多人当了警察现在没法来,但他们本来也不是天天来,在这些人不在的日子,照样会有人填补他们的空缺。
    “今天人都去哪儿了?”
    “发財去了。”有人说。“有富商需要护卫,威尔曼拉著一群人走了,大概二十来个,小鲍里斯也在里面,他们走之前在这里大醉了一场,不过那天你没来。”
    威尔曼是裁军后来的新朋友中最有威望的一位,小鲍里斯则是克雷顿的老朋友之一。
    “谁要这么多护卫?”
    “不知道,可能是赛马大会的参赛马吧。”回答克雷顿的退伍水兵格莱登兴致勃勃地说:“也许是带有陶顿军马血统的赛马,那玩意儿可是价值连城。”
    陶顿人的军马素质举世无双,而他们也將之视若国宝,为了防止这些稀少的宝马血统被污染和盗窃,马场都是孤立的岛屿,平时还有军舰在四周全天候巡视,所有离开马场的马都做过绝育措施。
    不过,即使防守如此严密,依旧存在著例外。
    布里克不赞同他的猜测:“要是有那种好东西,主办方肯定要宣传得让全城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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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莱登很不服气:“这你就不知道了,也许他们中有人要靠这信息来赌马呢。”
    克雷顿灌了口啤酒,隨后指著自己的双眼:“有没有陶顿马的血统我一看就知道,主办方的那几位绅士知道我的本事,但到现在也没人给我塞钱,所以不是。”
    “可惜。”格莱登失望地握住酒杯。
    隨即,他们商议起射击比赛的事,这家酒吧每个月都会有一次射击比赛,克雷顿算是资助者之一,即使是去年在热沃的时候,夏绿蒂小姐也有代他给大树屋寄钱。
    举办这种比赛一方面是好玩,另一方面是让这里的人別喝的太醉,鼓励他们保持身手。
    在这里,有的人就凭藉身手在黑帮找到了工作。
    克雷顿知道,不过他也管不著。
    又过了一个小时,大树屋聘用的业余乐队开始演奏,这支乐队不是从別的地方请来,而是他们中的一员,这些乐师本来是军乐队的一员,演奏的音乐会让人忍不住站起来踏步。
    在第二首曲子演奏到一半的时候,酒吧的门被打开了。
    一个疲惫的枪手走进来,將帽子甩在桌子上,步枪也毫不珍惜地扔到一边。
    “给约翰来一杯『伽利略』。”克雷顿用拇指將两枚便士硬幣弹到柜檯上,酒保熟稔地扫走它们,然后开始自己的工作。
    疲惫枪手向克雷顿点头道了声谢,然后在他的旁边坐下。
    “约翰,瞧你这落魄的样子,今天发生什么了?”
    “我被开除了。”约翰闷闷不乐地说。
    “我记得你在为教会工作,而且是个閒差。”
    “閒的不能再閒,我负责看守圣阿尔文教区的圣骸堂,那里比墓地还要冷清,一年能有五个访客都算热闹。”
    “那为什么教会不继续僱佣你了,总不能是他们没钱了吧?”克雷顿讲了个笑话。
    “我犯错了。”约翰用塔林语咕噥了几声,又用多恩语咒骂起来:“可那也是因为有个古今罕有的傻瓜做了人生中最失败的决定,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有钱人,他不去光顾他们的房子,他来偷圣骸堂!”
    “圣骸堂里有什么?”
    “当然是尸体,高阶圣职的尸体,还有大大小小的贵族心臟。哦,现在那些心臟都没有了.”约翰冷笑起来:“那里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我都不知道他偷心臟干什么,也许是因为那些装心臟的小盒子长得还算漂亮,看起来像珠宝盒?”
    “窃贼就只有一个人吗?”克雷顿问。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他不知道。
    “我承认我发了会儿呆,但我一直站在门口,要是有人进去,我一定能看到的。可就是什么都没有。直到黄昏,一个圣职过来检查,我才知道所有的心臟都被人偷了。该死,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他愤愤不平地锤了下桌子。
    结果很显然,主教大发雷霆,便將他开除了。
    这事真的很奇怪,克雷顿想起了彭森爵士保管的书和那颗消失的心臟。
    有人非要一本歷史书,不惜一切代价,又有人想要死人的心臟,洗劫了约翰看守的圣骸堂。
    巧合的是,彭森爵士不仅是书的保管者,他的祖先的心臟也消失不见了,这两件事相隔时间不久,非常可能相互关联。
    可书、还有心臟,它们能做什么?
    克雷顿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那天夏绿蒂拿著报纸给他看奇物新闻的场景,这个画面仿佛一口警钟轰然震响。
    它们原来確实是没什么用,但如果有什么东西改变了它们呢?
    比如暗月
    “我得先走了。”他抓著筑城者起身,不顾他人眼光急匆匆地离开酒吧。
    一离开建筑,他几乎是飞奔往约翰曾任职的圣阿尔文教区的圣骸堂,天色已晚,但案件非常严重,这里有一个圣职提著灯在和警察交流,还有几个警察在检查周围的地面,似乎是在寻找窃贼留下的痕跡。
    “別管这里了。”克雷顿喊道:“去別的教区的圣骸堂守卫,那个小偷还会再来偷心臟。”
    圣职和警察都惊讶地看向他。
    那双在夜里发光的眼睛让他们心生警惕,不过警察是克雷顿的熟人,所以在认出他后很快放鬆下来。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这件事?”圣职不满地问。
    圣骸堂被盗可是个大新闻,虽然没法保密,但也不该传播得那么快。
    “我们可以路上再说。”克雷顿挥动了一下手杖:“相信我,要是再拖得晚些,就没人能抓住这个小偷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