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如霜,冷冷地洒在广袤而死寂的沼泽之上。
这里是漠北人口中的“恶魔之眼”,生命的禁区。
白天,这里是瀰漫著致命瘴气的绿色地狱;而到了夜晚,这里则变成了连鬼魂都不愿涉足的黑色深渊。
空气中瀰漫著腐烂水草和淤泥混合的、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黑暗中,不时传来毒虫爬行的“沙沙”声,和不知名野兽在远处发出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低吼。
然而,就在这片绝地的边缘,三百个如同鬼魅般的身影,正借著微弱的月光,沿著一条被乱石和枯草掩盖可见路径,快速而无声地行进著。
他们就是林臻亲手挑选的三百“夜梟”死士。
每一个人,都身著紧身的黑色夜行衣,脸上蒙著黑巾,只露出一双在夜色中闪著寒光的眼睛。
他们身上除了必要的兵器和乾粮、清水,没有任何多余的负重。
他们行动时,落地无声,配合默契,仿佛一群习惯了在黑暗中捕猎的狼。
林臻走在队伍的最前方。
他同样是一身黑衣,脸上带著难以掩饰的疲惫,但那双眼睛,却比夜空中最亮的星辰还要锐利。
他一边要辨认著这条传说中只有老牧民才知道的古老旱路,一边还要时刻警惕著脚下可能出现的流沙和暗坑,以及潜伏在暗处的毒蛇。
这已经是他带著队伍进入死亡沼泽边缘的第三天了。
三天三夜,他们几乎没有合过眼,只靠著最坚韧的意志和身上携带的少量乾粮充飢。
饶是这些“夜梟”都是百里挑一的精锐,此刻也已是人人带伤,疲惫到了极点。
“王爷,停下歇会儿吧。弟兄们……快撑不住了。”副手,一个代號叫“鬼影”的汉子,凑到林臻身边,声音沙哑地说道。
他的一条胳膊上,还缠著简陋的绷带,那是昨天为了从一条巨蟒口中救下一名弟兄而被咬伤的。
林臻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
月光下,这些铁打的汉子一个个脸色苍白,嘴唇乾裂,不少人身上都带著伤,但没有一个人叫苦,所有人的目光,都依旧坚定地看著他。
一股暖流涌上林臻心头。
这就是他的兵,是大乾的兵。
“原地休息一刻钟。检查伤口,补充水分。”他低声下令。
眾人立刻无声地散开,靠著岩石坐下,从怀中掏出水囊和干硬的肉乾,大口地吞咽起来。
林臻也靠在一块巨石上,从怀中摸出了那个已经有些磨损的鸳鸯香囊。
他放在鼻尖,轻轻地嗅著那熟悉的、能让他心安的香气。
嫣儿,你现在在做什么?
是不是又在为朝中的事情烦心?
有没有按时吃饭?
他不敢去想,如果自己这次失败了,她一个人,要如何面对这內忧外患的江山。
所以,他不能败,也绝不会败。
“王爷,”鬼影处理好伤口,走了过来,递给他一块肉乾,“前面探路的兄弟回来了。”
林臻抬头,只见一名身材瘦小的“夜梟”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面前,单膝跪地。
“启稟王爷,前方十里,发现大量马蹄印。从痕跡看,至少有上万骑兵,而且都是配备了铁蹄的重骑。痕跡很新,最多不超过一天。他们行进的方向,正是燕然都护府!”
林臻精神一振,霍然起身!
金狼骑!
他们终於露出了狐狸尾巴!
“他们离我们有多远?”
“回王爷,按照他们的速度和路径,我们全速前进,大概在明日黎明时分,可以在『一线天』峡谷截住他们!”
“一线天……”林臻的目光投向黑暗的远方。
那里,是他在沙盘上为乌维的金狼骑,选好的坟墓!
“传令下去!所有人,立刻出发!此战,不成功,便成仁!”林臻的声音不大,却带著一股斩钉截铁的决绝。
“是!”三百名死士齐声应诺,声音虽低,却充满了视死如归的悲壮。
他们扔掉身上所有多余的负重,只留下最致命的武器,跟在林臻的身后,如同一支黑色的利箭,射向那未知的、充满杀机的黎明。
然而,就在他们即將离开这片乱石滩时,负责断后的斥候,突然发出了预警的鸟鸣!
“有敌人!”
林臻心中一凛,立刻打出手势,三百人瞬间散开,隱入周围的岩石缝隙中,刀出鞘,箭上弦。
片刻之后,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
月光下,一支约有百人的漠北巡逻队,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看旗號,是浑邪王麾下的骑兵。
他们显然没有想到,在这片生命的禁区里,竟然会遇到大乾的军队。
一个个队形鬆散,有说有笑。
“王爷,要不要……”鬼影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林臻沉吟了片刻,摇了摇头。
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伏击金狼骑,现在动手,一旦有任何一个敌人逃脱,他们的整个计划就会功亏一簣。
“隱蔽,放他们过去。”他低声下令。
眾人屏住呼吸,眼看著那支巡逻队越来越近。
一百步……五十步……三十步……
就在巡逻队即將通过他们藏身的乱石滩时,队伍最后面的一名漠北骑兵,似乎是內急,勒住马,翻身下来,径直朝著林臻藏身的那块巨石走了过来。
林臻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他身边的鬼影,已经握紧了手中的匕首,肌肉紧绷,如同蓄势待发的猎豹。
那名漠北骑兵一边解著裤腰带,一边嘴里还哼著不成调的草原小曲。
二十步……十步……五步……
他离林臻藏身的巨石,只有一步之遥!
他甚至只要一伸脚,就能踢到林臻的身体!
就在这千钧一髮的时刻,远处,巡逻队的头领似乎发现少了一个人,不耐烦地大声喊道:“巴图!你他娘的磨蹭什么!想被狼叼走吗?!”
“来了来了!”那名叫巴夜的骑兵嚇了一跳,也顾不上方便了,手忙脚乱地提上裤子,翻身上马,追赶队伍去了。
林臻直到那支巡逻队的马蹄声彻底消失在远方,才缓缓地鬆了一口气。
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
“王爷,好险!”鬼影也长出了一口气。
“走!”林臻没有多说,只是吐出了一个字。
刚才的惊险,让他更加確定,乌维和孔志谦的计划,远比他想像的要周密。
金狼骑的秘密行军路线上,竟然还有其他部落的巡逻队在负责外围警戒。
他必须更快!必须赶在敌人发现任何蛛丝马跡之前,抵达伏击地点!
然而,就在他们加速行进,即將穿过这片沼泽边缘地带时,一名眼尖的“夜梟”突然指著前方,发出一声惊呼。
“王爷,您看那是什么?!”
眾人顺著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在前方不远处的沼泽泥地里,似乎插著一面黑色的旗帜。旗帜已经破烂不堪,上面用金线绣著的狼头图案,在月光下,却依旧狰狞。
林臻瞳孔一缩!
那是……漠北王庭,金狼骑的战旗!
这里是漠北人口中的“恶魔之眼”,生命的禁区。
白天,这里是瀰漫著致命瘴气的绿色地狱;而到了夜晚,这里则变成了连鬼魂都不愿涉足的黑色深渊。
空气中瀰漫著腐烂水草和淤泥混合的、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黑暗中,不时传来毒虫爬行的“沙沙”声,和不知名野兽在远处发出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低吼。
然而,就在这片绝地的边缘,三百个如同鬼魅般的身影,正借著微弱的月光,沿著一条被乱石和枯草掩盖可见路径,快速而无声地行进著。
他们就是林臻亲手挑选的三百“夜梟”死士。
每一个人,都身著紧身的黑色夜行衣,脸上蒙著黑巾,只露出一双在夜色中闪著寒光的眼睛。
他们身上除了必要的兵器和乾粮、清水,没有任何多余的负重。
他们行动时,落地无声,配合默契,仿佛一群习惯了在黑暗中捕猎的狼。
林臻走在队伍的最前方。
他同样是一身黑衣,脸上带著难以掩饰的疲惫,但那双眼睛,却比夜空中最亮的星辰还要锐利。
他一边要辨认著这条传说中只有老牧民才知道的古老旱路,一边还要时刻警惕著脚下可能出现的流沙和暗坑,以及潜伏在暗处的毒蛇。
这已经是他带著队伍进入死亡沼泽边缘的第三天了。
三天三夜,他们几乎没有合过眼,只靠著最坚韧的意志和身上携带的少量乾粮充飢。
饶是这些“夜梟”都是百里挑一的精锐,此刻也已是人人带伤,疲惫到了极点。
“王爷,停下歇会儿吧。弟兄们……快撑不住了。”副手,一个代號叫“鬼影”的汉子,凑到林臻身边,声音沙哑地说道。
他的一条胳膊上,还缠著简陋的绷带,那是昨天为了从一条巨蟒口中救下一名弟兄而被咬伤的。
林臻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
月光下,这些铁打的汉子一个个脸色苍白,嘴唇乾裂,不少人身上都带著伤,但没有一个人叫苦,所有人的目光,都依旧坚定地看著他。
一股暖流涌上林臻心头。
这就是他的兵,是大乾的兵。
“原地休息一刻钟。检查伤口,补充水分。”他低声下令。
眾人立刻无声地散开,靠著岩石坐下,从怀中掏出水囊和干硬的肉乾,大口地吞咽起来。
林臻也靠在一块巨石上,从怀中摸出了那个已经有些磨损的鸳鸯香囊。
他放在鼻尖,轻轻地嗅著那熟悉的、能让他心安的香气。
嫣儿,你现在在做什么?
是不是又在为朝中的事情烦心?
有没有按时吃饭?
他不敢去想,如果自己这次失败了,她一个人,要如何面对这內忧外患的江山。
所以,他不能败,也绝不会败。
“王爷,”鬼影处理好伤口,走了过来,递给他一块肉乾,“前面探路的兄弟回来了。”
林臻抬头,只见一名身材瘦小的“夜梟”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面前,单膝跪地。
“启稟王爷,前方十里,发现大量马蹄印。从痕跡看,至少有上万骑兵,而且都是配备了铁蹄的重骑。痕跡很新,最多不超过一天。他们行进的方向,正是燕然都护府!”
林臻精神一振,霍然起身!
金狼骑!
他们终於露出了狐狸尾巴!
“他们离我们有多远?”
“回王爷,按照他们的速度和路径,我们全速前进,大概在明日黎明时分,可以在『一线天』峡谷截住他们!”
“一线天……”林臻的目光投向黑暗的远方。
那里,是他在沙盘上为乌维的金狼骑,选好的坟墓!
“传令下去!所有人,立刻出发!此战,不成功,便成仁!”林臻的声音不大,却带著一股斩钉截铁的决绝。
“是!”三百名死士齐声应诺,声音虽低,却充满了视死如归的悲壮。
他们扔掉身上所有多余的负重,只留下最致命的武器,跟在林臻的身后,如同一支黑色的利箭,射向那未知的、充满杀机的黎明。
然而,就在他们即將离开这片乱石滩时,负责断后的斥候,突然发出了预警的鸟鸣!
“有敌人!”
林臻心中一凛,立刻打出手势,三百人瞬间散开,隱入周围的岩石缝隙中,刀出鞘,箭上弦。
片刻之后,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
月光下,一支约有百人的漠北巡逻队,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看旗號,是浑邪王麾下的骑兵。
他们显然没有想到,在这片生命的禁区里,竟然会遇到大乾的军队。
一个个队形鬆散,有说有笑。
“王爷,要不要……”鬼影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林臻沉吟了片刻,摇了摇头。
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伏击金狼骑,现在动手,一旦有任何一个敌人逃脱,他们的整个计划就会功亏一簣。
“隱蔽,放他们过去。”他低声下令。
眾人屏住呼吸,眼看著那支巡逻队越来越近。
一百步……五十步……三十步……
就在巡逻队即將通过他们藏身的乱石滩时,队伍最后面的一名漠北骑兵,似乎是內急,勒住马,翻身下来,径直朝著林臻藏身的那块巨石走了过来。
林臻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他身边的鬼影,已经握紧了手中的匕首,肌肉紧绷,如同蓄势待发的猎豹。
那名漠北骑兵一边解著裤腰带,一边嘴里还哼著不成调的草原小曲。
二十步……十步……五步……
他离林臻藏身的巨石,只有一步之遥!
他甚至只要一伸脚,就能踢到林臻的身体!
就在这千钧一髮的时刻,远处,巡逻队的头领似乎发现少了一个人,不耐烦地大声喊道:“巴图!你他娘的磨蹭什么!想被狼叼走吗?!”
“来了来了!”那名叫巴夜的骑兵嚇了一跳,也顾不上方便了,手忙脚乱地提上裤子,翻身上马,追赶队伍去了。
林臻直到那支巡逻队的马蹄声彻底消失在远方,才缓缓地鬆了一口气。
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
“王爷,好险!”鬼影也长出了一口气。
“走!”林臻没有多说,只是吐出了一个字。
刚才的惊险,让他更加確定,乌维和孔志谦的计划,远比他想像的要周密。
金狼骑的秘密行军路线上,竟然还有其他部落的巡逻队在负责外围警戒。
他必须更快!必须赶在敌人发现任何蛛丝马跡之前,抵达伏击地点!
然而,就在他们加速行进,即將穿过这片沼泽边缘地带时,一名眼尖的“夜梟”突然指著前方,发出一声惊呼。
“王爷,您看那是什么?!”
眾人顺著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在前方不远处的沼泽泥地里,似乎插著一面黑色的旗帜。旗帜已经破烂不堪,上面用金线绣著的狼头图案,在月光下,却依旧狰狞。
林臻瞳孔一缩!
那是……漠北王庭,金狼骑的战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