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毛脸上的愤怒,掩饰不住的张扬。
    刚才我跟秦毅纠缠,你在旁边可没帮忙。
    现在秦毅走了,你突然问我包袱哪去了?
    姥姥!
    平时打架都一起上。
    欺负秦毅你更得彰显自己的实力。
    今天却一反常態,一动没动。
    原来是逮空偷偷藏了包袱!
    “赖毛你个王八蛋,你敢怀疑老子不仗义?”
    王二狗急了。
    他没帮忙有三个原因。
    一是秦毅的目光,真把他嚇住了。
    二是不想节外生枝,只想赶紧去城里把东西卖了。
    三就是青铜器怕磕碰。
    一旦打起来,肯定受损失。
    因此他一直都拿在手里,根本没离开过身体。
    但就是眨眼的功夫。
    具体点,就是自己看著秦毅背影,呸了一口的瞬间。
    走神了一下,宝贝就没了。
    甚至连包袱皮子,都跟著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不会是有鬼了吧?”
    赖毛也知道,王二狗虽然诡诈,但也没有那么自私。
    儘管每次都给手下分的很少,可人家毕竟是老大嘛。
    就像这次,答应自己的也就是几个肉包子。
    所以那点付出,还不至於让他私吞。
    可包袱就是不见了,这不是活见鬼了吗?
    联想到他们的东西是盗墓所得,而这地方距离刚盗的墓又不远。
    不会是墓主有灵,跟过来了吧?
    王二狗亲自提著包袱,所以他的感触更深。
    一听赖毛这话,顿时寒毛直竖。
    “跑啊!”
    嗖。
    直接不见了影子。
    呼!
    一股风突然吹过。
    还在呆愣的赖毛,感觉这股风直接吹进了心底。
    “你等等我啊。”
    光著脚丫子奋起直追。
    在布满石子的路上,很快把王二狗甩在了身后。
    “哈哈哈,四十两银子到手,还把两个狗东西嚇成了这样,痛快。”
    秦毅从半坡的林子里走出来,捧腹大笑。
    正愁没钱呢,两个傻逼就送货上门了。
    原主这些年没少给他们花,算下来大概有一百多两了。
    秦毅知道,他们肯定还会找自己的麻烦。
    但也正好。
    能一点一点的拿回损失!
    至於怕不怕?
    原主是个怂货,可自己不是。
    不惹事可以,但不能没了骨气。
    “虚擬商城,给我卖了刚得到的东西。”
    秦毅立马打开了商城。
    “叮!远古青铜器两件,价值四十万文。可直接兑换成现银,避免银贵铜贱的差距。”
    “请问宿主,是否兑换?”
    哦?
    秦毅愣了一下。
    在他那个世界的古代,通用货幣跟这里一样。
    最贵的是黄金,然后是银子。
    再然后就是以铜为材质,铸就外圆內方的铜钱。
    一个铜钱是一文,一千个铜钱就是一贯。
    可以兑换一两纹银。
    但这种官方的兑换比例,和平时期当然没有问题。
    遇到时局动乱,就会出现银贵铜贱的行情。
    像目前这个时代,就得一千一百文,才能兑换一两纹银。
    这也让秦毅,看到了另一个商机。
    “这样的话岂不是能进行货幣交易?”
    商城有自己的钱包功能。
    秦毅只要把铜钱放进去,就可以兑换成等价的银子。
    这样一来,他完全可以在外界做些生意。
    交易货幣都按照铜钱收取。
    一千一百文的铜钱放进商城,兑换一两银子还能剩下一百文!
    这就是额外的利润。
    “前几次我都是直接兑换银子,商城也没给过这样的提示。莫非……”
    看来商城的升级,也不是达到规定数额才一蹴而就的。
    而是在不断地交易中,慢慢提升起来的。
    也就是说,不断交易也会不断促进它的变化。
    所以这次才有了这个提示。
    秦毅心中就充满了激动。
    前世他发达之后,扩展了许多业务。
    包括但不限於地產金融。
    而金融一项不光有股票交易,还有外匯交易。
    就是利用货幣利率的变化,在买进卖出中赚取利益。
    这行他轻车熟路。
    只不过以前得依靠交易平台,而现在自己就能干了。
    省了手续费还能就地取材。
    但当务之急,还是得赚到钱才行。
    秦毅再没犹豫,直接点了同意。
    然后又把红色滑鼠,放在了那本狩猎心得上。
    隨著他再次点击,狩猎心得化成流光,直接沁入了他的脑海。
    就跟与生俱来一般,烙印在了记忆之中。
    有各种山禽野兽的生活习性,还有如何施展狩猎技能。
    很快,秦毅就熟悉了整个心得。
    然后又购买了弓箭和刀,便迫不及待朝山中走去。
    他要试试,刚领悟的这个狩猎心得。
    今天会有多大收穫!
    脚下穿著新棉鞋,浑身都是暖融融。
    没多久,就在一个水坑旁发现了两只小斑鳩。
    虽然都在喝水,但还不时地转动脑袋打量四周。
    秦怡猫著腰缓慢靠近,牛角弓上已经架好了箭矢。
    五十步的距离,他將弓弦拉成了满月。
    两臂一阵酸胀感隨即而来,箭矢差点脱手而去。
    “这原主的身体也太废了吧?”
    秦毅缓了口气,再次拉弓。
    看来以后得加强营养,也得煅练。
    不然空有一身狩猎本领,也得受限於身体不行。
    他瞄准了靠自己这边的斑鳩,捏著箭矢尾端的手指就要鬆开。
    突然,扑稜稜。
    不远处的草丛里,猛地窜起一道更大的彩色身影。
    秦毅凝目一看,居然是一只斑斕的野鸡。
    五顏六色的羽毛,直接吸引了秦毅。
    放弃斑鳩,拔腿就追了过去。
    野鸡飞过低矮的树丛,直接掠进了林子里。
    他一路跟踪,足足半个小时。
    野鸡才站在了一颗松树下。
    秦毅深深的吸了口气。
    按照狩猎心得的教示,稳定心神屏息敛气。
    然后缓缓拈弓搭箭,缓缓地拉开了弓弦。
    嗖!
    箭矢如同闪电呼啸而出。
    噗!
    五十步外的野鸡被一箭穿喉。
    在地上垂死挣扎,没命的扑腾翅膀。
    秦毅直接冲了过去,將它一把提在手里。
    “哈哈哈,小试牛刀,居然就猎到了美味。在采点蘑菇燉上,绝对能让两美垂涎欲滴。”
    一想到柳春燕姐妹,闻到肉香的样子。
    秦毅就忍不住嘴角上翘。
    村里人除了过年,平时都难得吃一顿肉。
    柳春燕自从成了寡妇,生活比村民还要困苦。
    柳春雪更不用说,有荤腥她哥嫂也给了孩子。
    尤其现在荒年,什么家庭还能燉肉?
    拿回去,绝对能让两美死心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