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下水,也就是猪內臟器官,这种东西大部分的美国人都不会食用,究其原因是他们没有好的办法处理这些內臟,导致烹飪出来的结果通常会很糟糕。
    不过这个问题在康纳斯身上不存在,作为一名经歷过残酷战爭的军人,他吃过许多糟糕的东西,区区猪下水根本不算什么,尤其是罗森还能把这些內臟变成美味的时候,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舀起一勺奶白色的汤,轻轻吹开涟漪,胡椒的芬芳引动胃液分泌,这是產生食慾的表现。
    胡椒的辛辣搭配醇厚的汤汁形成的渗透力驱散了康纳斯的疲惫,多日来不眠不休的工作让他的身体状况处於极限状態,温和中带有一丝刺激性的汤汁能帮助他缓解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压力。
    既然叫肚肺三宝汤,那么汤的主要材料就肯定有三种,分別是猪心、猪肚、猪肺。
    要做好这道料理的关键在於清洗食材,猪下水之所以为人詬病,就在於猪下水本身难以清理,美国本土的传统烹飪中缺少对动物內臟的处理技法,而猪下水又需要复杂的预处理和特殊的调味技巧才能做好,这就让猪下水从美国人的食谱中被剔除了出去。
    另外也有考虑到健康的问题,许多美国人认为动物內臟胆固醇过高,且可能积聚毒素,因此將其视为不健康的食品。
    这种观念堪称根深蒂固,尤其是在现代营养学的普及背景下,动物內臟经常被排除在健康饮食之外,甚至被贴上“不洁”的標籤。
    当然,这种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到底谁是对的,那也得看谁才是那个活得久的,四十多岁暴毙的营养学家也不少见。
    在烹飪动物內臟方面,全世界以中国和欧洲为领先,中国人和欧洲人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开始食用动物內臟,到了今天已经发展出了多种多样成熟的烹飪方式和处理內臟的技法。
    清理猪肺的诀窍在於用力,从气管往里灌水,让整个猪肺膨胀起来,一边灌水一边拍打左右猪肺,直到猪肺开始变白,猪肺就会变成两个实心大水袋。
    这个时候就可以停止继续灌水了,在猪肺表面划几刀,內部的水就会將猪肺中的血水逼出,这样既能保证猪肺的洁净,又能去除大部分腥味。
    等血水排放乾净后,把猪肺切成块状,放在边上备用。
    猪心是三种食材中最好处理的一种,剪开后会看到猪心內部的淤血,將这些淤血清除,冲洗后即可放在边上备用。
    而最难处理的无疑是猪肚了,这是让很多厨房新手都会觉得棘手的一种食材。
    准备一个脸盆,撒入麵粉,加入高度白酒,加入大量食盐,然后需要用力把猪肚和这些东西抓拌均匀,里里外外反覆抓捏。
    麵粉有著极强的吸附力,能把猪肚中的黏膜和脏污完全吸走,所以必须让麵粉完完全全地裹住猪肚,通过抓捏的方式让麵粉得以完全吸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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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过程至少需要半小时,饮食卫生最重要的就是乾净,万万不可马虎懈怠。
    期间如果看见猪肚上的油脂,可以用剪刀剪去,这些都是不需要的部分。
    等完成这部分工作后,就需要用清水进行二次清洁,把里里外外那些已经吸附了脏污的麵粉冲走,这一过程也需要反覆揉搓,为的是將麵粉没能完全吸附的脏污也一起洗掉。
    三种食材都清洗完毕后,把它们全部冷水下锅进行焯水处理,加入生薑、葱、白芷、豆蔻、高度白酒,目的在於將食材內的腥味和血水完全去除。
    在焯水过程中会出现大量浮沫,全部舀掉,这些就是隱藏在食材中的污秽之物。
    等完全焯透以后,將食材捞出用清水进行清洗。
    清洗过后,猪肚切条、猪心切片、猪肺切片,准备工作到此结束,接下来就要进行正式烹飪了。
    起锅烧油,罗森这次选用的是菜籽油和猪油混合做法,从营养学上来说,这两种不同的油能形成脂肪酸互补效应,调节胆固醇代谢。
    从风味的角度来说,猪油能赋予食物浓郁的脂香,菜籽油则相对清淡,混合后能有效地调和原本可能出现的油腻感,非常適合中式菜餚的多样化需求。
    等油温升起时,倒入新鲜的生薑和葱,小火煸炒几秒后,再加入肚肺心三种食材进行煸炒,汤汁浓白的秘诀就在这里。
    等煸炒的差不多以后,直接加入开水转大火,这个时候汤色就会逐渐泛白,等汤汁像牛奶一样白、像豆浆一样浓厚时,將这一锅美味全部倒入准备好的砂锅之中,加盖小火慢燉40分钟。
    燉熟后,就可以进行最后的调味了,正常来说到了这一步就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但罗森做的並不是普通的肚肺三宝汤,他还加入了猪红。
    猪红就是猪血,把结块的猪血切成小块加入汤中,把三宝汤变成四宝汤。
    最后加入食盐和白胡椒粉,撒上枸杞和葱花,开盖熬煮到猪血熟为止,这道菜就完成了。
    康纳斯舀起一片猪肺,洁白的猪肺在勺子里颤颤悠悠的晃动,仿佛一块嫩豆腐。
    他一口咬下,软烂的猪肺中蕴含的汤汁瞬间浸满口腔,但这种软烂的口感却又並不是入口即化的类型,反而有种独特的嚼劲,这对很少吃动物內臟的美国人来说绝对是一种非常新鲜的体验。
    “我最喜欢就是里面的猪肺,来你这里之前,我从没想过这东西居然能吃?”
    罗森点起一支烟:“我倒是更喜欢猪血,话说你们美国人不是不吃血食吗?”
    康纳斯捞起一块血豆腐送进嘴里大嚼,表情颇为不屑:“我又不是基督徒。再说了,如果上帝不允许人们吃血,那为什么他在造那么多生命的时候给他们设计血液这种东西,直接换成汽油不就没人吃了吗?”
    这话听得丽芙不由咧嘴:“如果那样的话,上帝也许是个赛博坦星人。”
    康纳斯放下勺子,拿起餐纸摸了摸嘴角:“我是个科学家,我的工作本身就是在证明上帝不存在,如果要我一边信奉上帝一边做实验,那我什么也做不成……科学的终点是创造神,而不是找到神。”
    傲慢,这就是人类最大的傲慢,但罗森並不討厌这种傲慢,正是因为人类如此傲慢,有著挑战神明规则的勇气,他才会毅然决然地接受契印成为以守护人类为己任的保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