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城的钟鼓楼敲响了卯时的钟声。
    苏长青躺在御赐宅邸那张足以打滚的拔步床上,死死地抓著被角,就像抓著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不去。”
    苏长青的声音从被子里闷闷地传出来,带著一股视死如归的决绝。
    “打死我也不去上朝。”
    床边,福伯端著洗脸水,一脸愁容。
    “老爷,这可是您回京后的第一次早朝啊。陛下还在等著给您敘功呢,百官也都等著瞻仰您的风采。这要是无故旷工,可是大不敬啊!”
    “你也知道是敘功?”
    苏长青猛地掀开被子,露出一张因为焦虑而略显浮肿的脸,眼圈黑得像熊猫。
    “我现在最怕的就是敘功!”
    昨天晚上在醉梦楼,他本来是去败家的,结果莫名其妙成了孤胆英雄,不仅没刷到恶名,还被系统扣了寿命。
    现在余额只剩179天。
    若是今天去了金鑾殿,顾剑白那个大嘴巴肯定会当著满朝文武的面,把他吹得天花乱坠。
    什么“智勇双全”,什么“以身犯险”。
    到时候皇帝一感动,再给他发个奖状,或者全城通报表扬一下。
    那这179天估计能直接扣成负数,当场去世。
    所以,坚决不能去!必须避其锋芒!
    “可是老爷,不去总得有个理由吧?”
    福伯为难地说,“您现在生龙活虎的,要是说病了,那就是欺君啊。”
    “谁说我生龙活虎?”
    苏长青眼珠子一转,立刻捂住腰眼,发出一声令人牙酸的呻吟。
    “哎呦……我的腰……我的肾……”
    他顺势瘫软在床上,一副被掏空了身体的模样。
    “福伯,去,给宫里递个摺子。就说本官……那个,昨日在醉梦楼与花魁大战三百回合,结果用力过猛,伤了元气。如今肾水枯竭,腰膝酸软,起不来床了。”
    福伯的老脸瞬间红成了猴屁股:“老爷?这也太那个了吧?这种理由怎么能写进摺子里?这岂不是让天下人耻笑?”
    “我要的就是耻笑!”
    苏长青垂死病中惊坐起,一把抓住福伯的手,眼中闪烁著渴望的光芒。
    “你想想,堂堂左都御史,刚回京就因为沉迷酒色而把身体搞垮了,连早朝都上不了。这是什么?这是荒淫无度!这是私德败坏!这是烂泥扶不上墙!”
    “只要这个名声传出去,谁还信我是什么英雄?大家只会说我是个好色如命的废物!”
    “快去写!一定要写得露骨一点,猥琐一点!”
    福伯看著自家老爷那癲狂的样子,心里嘆了口气。
    老爷真是太难了。
    为了自污名节,不让皇帝忌惮功高震主,竟然不惜给自己扣上“肾虚”的帽子。
    这才是真正的大智慧啊!
    “是,老奴这就去办。”福伯抹著眼泪走了。
    苏长青鬆了口气,瘫回床上。
    但这还不够。
    光说肾虚还不行,还得有行动。
    系统判定的標准是行为和反响。如果不做点什么实质性的恶事,光靠请假是刷不到奸臣点数的。
    “得补补。”
    苏长青摸著下巴。
    既然是因为肾虚请假,那就得大张旗鼓地进补。
    吃点什么呢?
    人参?太普通。
    虎鞭?太俗。
    得吃那种贵的、稀有的、最好是违禁的东西,这样才符合奸臣的人设。
    “福伯!回来!”
    苏长青衝著门口喊道。
    福伯刚走到院子里,又折了回来:“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苏长青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叠银票,那是抄家剩下的私房钱。
    “去,给我买头鹿回来。”
    “鹿?”福伯一愣,“菜市口倒是有卖鹿肉的……”
    “谁要吃那种只有土腥味的家养鹿!”苏长青一脸嫌弃,“我要吃野鹿!最好是那种只有皇亲国戚才能吃的、长得漂亮的、肉质鲜嫩的极品鹿!”
    “记住,越贵越好!越难搞越好!別怕花钱!买回来就在院子里架起火堆,我要烤全鹿!让全京城都闻到味儿!”
    福伯犹豫了一下:“老爷,这极品的野鹿,市面上可不好买。大多都是从皇家猎场流出来的,那是违禁品啊……”
    “违禁品?”
    苏长青眼睛瞬间亮得像灯泡。
    “我就要违禁品!不违禁我还不吃呢!”
    “快去!搞不到就去黑市!多给钱!哪怕是偷的抢的,我也要吃!”
    买卖赃物,食用违禁品,逾制享乐。
    这三条罪名加起来,够不够那个破系统给我加个几十天寿命?
    绝对够了!
    ……
    一个时辰后。
    苏府的后院里,架起了一个巨大的烤架。
    一头剥了皮、处理乾净的全鹿正架在炭火上,滋滋冒油。
    福伯办事確实靠谱。他不仅买回来一头鹿,还买回来一头极其罕见的鹿。
    这鹿体型硕大,肉质呈现出一种晶莹的粉红色,即便还是生的,就已经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清香。
    最关键的是,福伯还把那张刚剥下来的鹿皮掛在了一旁的架子上。
    那鹿皮虽然染了血,但依稀能看出毛色极其神骏,竟然是罕见的五色花斑。
    “好东西啊。”
    苏长青穿著宽鬆的便服,搬了个躺椅坐在火堆旁,手里拿著把刷子,正在往鹿肉上刷蜂蜜和香油。
    “这肉一看就补。”
    苏长青一边刷一边流口水,“福伯,这鹿哪来的?花了多少钱?”
    福伯正在一旁扇风,闻言有些心虚地四下看了看,压低声音道:
    “老爷,这鹿是老奴託了好多关係,从西城的地下黑市买的。足足花了两千两银子!卖家是个独眼龙,说是……说是从南苑猎场里弄出来的。”
    南苑猎场。
    那是皇家专属的狩猎场,里面的每一只兔子都是皇帝的私產。
    普通百姓別说吃,就是进去踩根草都要杀头。
    “两千两?”
    苏长青心疼得嘴角一抽,但隨即又兴奋起来。
    “好!值!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偷吃御食啊!这要是被发现了,那就是大不敬之罪!”
    “快,火再大点!烟再大点!”
    苏长青指挥道,“把院门打开!让香味飘出去!最好能把巡街的御史和锦衣卫都招来!”
    他现在就是个等著被抓的罪犯,恨不得在脑门上写上“我在犯罪”四个大字。
    隨著炭火的烘烤,鹿肉的香气开始在空气中瀰漫。
    那是一种极其霸道的香味,带著野性的鲜美和果木的清香,顺著风,直接飘出了苏府的高墙,飘到了大街上。
    ……
    此时,苏府门外。
    一队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正骑马经过。
    领头的不是別人,正是锦衣卫指挥使,沈炼。
    沈炼和顾剑白不同。顾剑白管治安,沈炼管刑狱和情报。锦衣卫是皇帝最阴暗的爪牙,鼻子比狗还灵。
    “什么味儿?”
    沈炼勒住马,鼻子抽动了两下。
    “好香的肉味。”身旁的百户咽了口唾沫,“大人,这好像是……鹿肉?”
    沈炼眉头微皱。
    鹿肉不稀奇,京城的达官贵人经常吃。但这种香味……太纯粹了,带著一种特殊的草药香。
    这种味道,他只在每年的皇家冬狩宴上闻到过。
    那是专供皇室享用的、吃灵芝草药长大的“五色灵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