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过来这一路,吃了不少宝石的关係,七个石头巨人把自己贴上孤山后,便很快进入了睡眠状態,变成了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岩石。
史矛革在孤山里呆了三天,期间出山尝试和七个石头巨人沟通过了几次,想要看看这些傢伙要不要吃宝石,都没有得到回应。
第四天上午,史矛革一琢磨,不等了,便找了一堆赤橙黄绿青蓝紫宝石,分成七份,放到了七个石头巨人胸前。
这些傢伙要吃的话,自己吃去吧。
史矛革走了,照例在飞离孤山地界一段距离后,变成雄鹰,隨后,直奔迷雾山脉。
这一次,他有两个目的。
首要目的,自然是至尊魔戒……这个目的要想达成,有那么点麻烦,必须得慎重点。
原因有些复杂。
他的本尊无法进入那条隧道,变成其它生物进入的话……直接抢,不太现实,毕竟咕嚕不仅不蠢,反而很机智,而且对地形无比熟悉。
他只能等待机会,等咕嚕像原电影里那样,不小心弄掉了至尊魔戒,再立马偷走,跑路。
可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他觉得咕嚕很有意思,如果可以,他想把咕嚕也弄到孤山来。
要是选择偷走至尊魔戒,把咕嚕弄来,大概就不可能了。
得好好想个法子。
次要目的则是那群哥布林。
是的,他也想把那群哥布林弄去孤山。
诚然,那群哥布林体型很小,也颇为丑陋,战斗力也很有限……可是,架不住那群哥布林数量奇多,繁殖速度估计还超快!!!
因著这两个优点……去到孤山后,別的作用姑且不说,单说充当炮灰这一点,就完全值得他费劲一番了。
想像一下。
无论是矮人族攻打孤山,还是奥克军团攻打孤山…….数以万计的哥布林,从地下钻出,如同潮水一般,涌向敌军。
呵呵!
蚂蚁啃死大象,真的很难吗?
史矛革一边飞,一边想像那样的景象,“刺激!”
*****************
迷雾山脉。
哥布林王国里,一切照旧。
不计其数的哥布林,该打洞的打洞,该挖矿的挖矿,该修房子的修房子,颇为忙碌。
王国的前门外,变身成雄鹰的史矛革落下,大大咧咧走进面前的洞穴,再根据原电影里的情节,找到机关,用力踹开。
翻转门开启,史矛革先是不得已的往下一坠,旋即,一个翻转,调整好身子,往下飞去。
这些通道还挺长,有点扭曲。
史矛革飞了差不多一分多钟,才出了通道。
登时。
无数火光映照出来的哥布林王国,基本完整的显现在了史矛革的视野里。
史矛革落地,没急著动弹,静静的打量了一遍。
该说不说的,这个王国,从某种角度来讲,十分宏伟也十分壮观。
甚至,他都觉得,这里比孤山里的矮人王国艾瑞博,要好看不少。
看完。
史矛革扇动翅膀,直直飞向位於斜下方的哥布林王……哥布林王太大太肥太丑,实在很容易辨认。
咻咻咻~~~
刚飞了不到两秒。
忽地,有尖锐的哨声,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响了起来,紧接著,哨声的数量成倍增涨,同时,有了一道道刺耳的叫喊声。
“有老鹰闯进来了!”
“attack!”
转瞬,一支支细小的箭矢,朝史矛革飞射而来,与此同时,密密麻麻的哥布林,於四面八方,狂奔涌动。
史矛革如今是雄鹰,身躯可没有龙体那么强悍,於是没办法,只好一个俯衝,落到一块尖锥般的岩体上。
那些摇摇欲坠的木桥,绝对支撑不住他的真身。
甫一落下,史矛革立即变回真身,开口大声道,“哥布林王,你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吗?”
当然,语气必然高傲。
他可是恶龙史矛革!
话语出口。
原本狂奔涌动的无数哥布林,本能的齐齐停住了身子…..然后,因为跑得太快,剎车太急的缘故,一波一波被迫倒下。
有不少个倒霉的哥布林,直接被挤出了道路,摔向了地下隧道。
史矛革瞧见,心道一句,『咕嚕有的吃了。』
那些箭矢也已停了。
下一瞬。
本来安坐在王位上,觉得只是闯进来一只老鹰而已,完全不用在意的哥布林王,远远的看见恶龙史矛革,噌,猛然站起,满脸满眼,儘是惊恐。
没办法!
哥布林王原以为,以史矛革的体型,绝对进不来这里……可现在,史矛革进来了!!!!
那,接下来,只要史矛革想,这里的一切,整个王国,就会陷入火海之中,很快化为灰烬!
简而言之……
mother fxxk!
要灭国了!!!!!
这叫哥布林王,如何能够不惊恐?
**********
惊恐了几秒。
哥布林王才眨了眨眼睛,勉强回过神,反应过来,意识到一个关键。
史矛革来了,却並没有像当年摧毁矮人王国艾瑞博那样,直接动手。
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或许不用灭国,可以谈!
想到这里,肥丑的哥布林王,看到了希望,赶忙鼓起勇气,高声吼道,“小的们,都特么的住手,別惊扰了我们的贵客!”
发出了命令,肥丑的哥布林王,这才语气颇为諂媚的回答史矛革,“尊贵的史矛革,实在抱歉,我的手下们,刚刚没有认出那只老鹰居然是你。”
“原来如此,”史矛革笑呵呵,“不知者无罪。”
话音落地。
史矛革重新变回雄鹰状態,飞向哥布林王。
肥丑的哥布林王,眼睁睁看著史矛革就这么变身了,儘管刚刚已经知道史矛革能够变身,还是控制不住的,心里一阵翻江倒海,震撼不已。
一转眼。
雄鹰史矛革,落到哥布林王身前十来米处。
哥布林王的高大,是相对於那些普通哥布林来说的。
事实上,雄鹰史矛革站起来,跟肥丑的哥布林王一样高大。
面对雄鹰史矛革,肥丑的哥布林王,急忙压住心里的震撼,主动再开口,“不知道尊贵的史矛革,来我这小地方,有什么吩咐呢?”
“只要我们能办到的,一定照办。”
如此諂媚,姿態低微的哥布林王,可跟原电影里,面对蠢货梭林-橡木盾一伙时的哥布林王,简直判若两王。
所以说。
强大的实力,真的很棒。
不是吗?
史矛革在孤山里呆了三天,期间出山尝试和七个石头巨人沟通过了几次,想要看看这些傢伙要不要吃宝石,都没有得到回应。
第四天上午,史矛革一琢磨,不等了,便找了一堆赤橙黄绿青蓝紫宝石,分成七份,放到了七个石头巨人胸前。
这些傢伙要吃的话,自己吃去吧。
史矛革走了,照例在飞离孤山地界一段距离后,变成雄鹰,隨后,直奔迷雾山脉。
这一次,他有两个目的。
首要目的,自然是至尊魔戒……这个目的要想达成,有那么点麻烦,必须得慎重点。
原因有些复杂。
他的本尊无法进入那条隧道,变成其它生物进入的话……直接抢,不太现实,毕竟咕嚕不仅不蠢,反而很机智,而且对地形无比熟悉。
他只能等待机会,等咕嚕像原电影里那样,不小心弄掉了至尊魔戒,再立马偷走,跑路。
可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他觉得咕嚕很有意思,如果可以,他想把咕嚕也弄到孤山来。
要是选择偷走至尊魔戒,把咕嚕弄来,大概就不可能了。
得好好想个法子。
次要目的则是那群哥布林。
是的,他也想把那群哥布林弄去孤山。
诚然,那群哥布林体型很小,也颇为丑陋,战斗力也很有限……可是,架不住那群哥布林数量奇多,繁殖速度估计还超快!!!
因著这两个优点……去到孤山后,別的作用姑且不说,单说充当炮灰这一点,就完全值得他费劲一番了。
想像一下。
无论是矮人族攻打孤山,还是奥克军团攻打孤山…….数以万计的哥布林,从地下钻出,如同潮水一般,涌向敌军。
呵呵!
蚂蚁啃死大象,真的很难吗?
史矛革一边飞,一边想像那样的景象,“刺激!”
*****************
迷雾山脉。
哥布林王国里,一切照旧。
不计其数的哥布林,该打洞的打洞,该挖矿的挖矿,该修房子的修房子,颇为忙碌。
王国的前门外,变身成雄鹰的史矛革落下,大大咧咧走进面前的洞穴,再根据原电影里的情节,找到机关,用力踹开。
翻转门开启,史矛革先是不得已的往下一坠,旋即,一个翻转,调整好身子,往下飞去。
这些通道还挺长,有点扭曲。
史矛革飞了差不多一分多钟,才出了通道。
登时。
无数火光映照出来的哥布林王国,基本完整的显现在了史矛革的视野里。
史矛革落地,没急著动弹,静静的打量了一遍。
该说不说的,这个王国,从某种角度来讲,十分宏伟也十分壮观。
甚至,他都觉得,这里比孤山里的矮人王国艾瑞博,要好看不少。
看完。
史矛革扇动翅膀,直直飞向位於斜下方的哥布林王……哥布林王太大太肥太丑,实在很容易辨认。
咻咻咻~~~
刚飞了不到两秒。
忽地,有尖锐的哨声,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响了起来,紧接著,哨声的数量成倍增涨,同时,有了一道道刺耳的叫喊声。
“有老鹰闯进来了!”
“attack!”
转瞬,一支支细小的箭矢,朝史矛革飞射而来,与此同时,密密麻麻的哥布林,於四面八方,狂奔涌动。
史矛革如今是雄鹰,身躯可没有龙体那么强悍,於是没办法,只好一个俯衝,落到一块尖锥般的岩体上。
那些摇摇欲坠的木桥,绝对支撑不住他的真身。
甫一落下,史矛革立即变回真身,开口大声道,“哥布林王,你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吗?”
当然,语气必然高傲。
他可是恶龙史矛革!
话语出口。
原本狂奔涌动的无数哥布林,本能的齐齐停住了身子…..然后,因为跑得太快,剎车太急的缘故,一波一波被迫倒下。
有不少个倒霉的哥布林,直接被挤出了道路,摔向了地下隧道。
史矛革瞧见,心道一句,『咕嚕有的吃了。』
那些箭矢也已停了。
下一瞬。
本来安坐在王位上,觉得只是闯进来一只老鹰而已,完全不用在意的哥布林王,远远的看见恶龙史矛革,噌,猛然站起,满脸满眼,儘是惊恐。
没办法!
哥布林王原以为,以史矛革的体型,绝对进不来这里……可现在,史矛革进来了!!!!
那,接下来,只要史矛革想,这里的一切,整个王国,就会陷入火海之中,很快化为灰烬!
简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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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灭国了!!!!!
这叫哥布林王,如何能够不惊恐?
**********
惊恐了几秒。
哥布林王才眨了眨眼睛,勉强回过神,反应过来,意识到一个关键。
史矛革来了,却並没有像当年摧毁矮人王国艾瑞博那样,直接动手。
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或许不用灭国,可以谈!
想到这里,肥丑的哥布林王,看到了希望,赶忙鼓起勇气,高声吼道,“小的们,都特么的住手,別惊扰了我们的贵客!”
发出了命令,肥丑的哥布林王,这才语气颇为諂媚的回答史矛革,“尊贵的史矛革,实在抱歉,我的手下们,刚刚没有认出那只老鹰居然是你。”
“原来如此,”史矛革笑呵呵,“不知者无罪。”
话音落地。
史矛革重新变回雄鹰状態,飞向哥布林王。
肥丑的哥布林王,眼睁睁看著史矛革就这么变身了,儘管刚刚已经知道史矛革能够变身,还是控制不住的,心里一阵翻江倒海,震撼不已。
一转眼。
雄鹰史矛革,落到哥布林王身前十来米处。
哥布林王的高大,是相对於那些普通哥布林来说的。
事实上,雄鹰史矛革站起来,跟肥丑的哥布林王一样高大。
面对雄鹰史矛革,肥丑的哥布林王,急忙压住心里的震撼,主动再开口,“不知道尊贵的史矛革,来我这小地方,有什么吩咐呢?”
“只要我们能办到的,一定照办。”
如此諂媚,姿態低微的哥布林王,可跟原电影里,面对蠢货梭林-橡木盾一伙时的哥布林王,简直判若两王。
所以说。
强大的实力,真的很棒。
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