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盛父的原因,李苹兰最恨的就是社团人士。
    阿基这种浑身散发著生人勿近气息的存在,在她眼里,更是社会中的毒瘤。
    要是让她回来看到自己正跟阿基他们凑在一起,烟雾繚绕地商量大事,又或者是听到自己一挑几十的“壮举”,那一顿“藤条燜猪肉”是绝对少不了的。
    有时候越怕什么,就越会来什么。
    不等盛嘉豪压低声音叫阿华他们赶紧跑路,那扇老旧的木门已经“吱呀”一声被推开,一脸铁青的李苹兰,手里还提著一个菜篮子,就这么出现在门口。
    屋內的烟味和凝重的气氛让她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川字。
    “兰姐!”
    刘建明、占米、阿华几人像是被电击了一样,噌地一下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身体绷得笔直,双手紧贴著裤缝,活像见了教导主任的小学生,乖得不能再乖。
    他们几个都是李苹兰看著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没少跟著盛嘉豪一起挨揍。
    他们的父母对此非但没有半句怨言,反而拍手叫好,甚至有时候还会提著水果上门感谢李苹兰帮忙管教。
    没办法,这群小子小时候实在太调皮,自家父母根本管不住,也只有李苹兰能镇得住他们。
    久而久之,阿华等人见到李苹兰,就如同老鼠见到猫,那是刻在骨子里的敬畏。
    盛嘉豪的老妈李苹兰,可不是一般的家庭主妇。
    她十三岁就出来闯江湖,十六岁在龙蛇混杂的砵兰街就有了“小兰姐”的称號。
    十八岁生下盛嘉豪,当年盛嘉豪那个古惑仔老爸被人斩死街头时,她才二十二岁,正是风华正茂。
    当时不少古惑仔看她年轻貌美,又没了靠山,动起了歪心思。
    有个不长眼的傢伙仗著自己是某社团的红棍,借著酒劲摸了她一把,结果被她抄起两把菜刀,从街头追斩到街尾,连劈了三条街,嚇得那红棍屁滚尿流,当晚就跑路去了台湾。
    自此,江湖上少了个“小兰姐”,多了个“双刀兰”的传说。
    但在白云邨的街坊邻居面前,她一直都是那个处事公道,豪爽大气的兰姐。
    就连阿华他们这些按辈分该叫阿姨的,也跟著街坊们一起叫她“兰姐”。
    此刻,盛嘉豪正疯狂地朝阿华他们打著眼色,示意他们快滚。
    阿华第一个反应过来,他深吸一口气,朝著李苹兰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用最诚恳的语气说道:
    “兰姐!我们是来找豪哥温习功课的!没想到你回来了,那我们就不打扰了,我们先走了!”
    说完,他拉了一把还在发愣的乌蝇,两人几乎是同手同脚地溜出了门口。
    占米紧隨其后,推了推眼镜,一脸斯文地补充道:“是啊兰姐,我们约好了去图书馆,时间不早了,再见兰姐!”
    李问更是发挥了画家的想像力:“兰姐,我们是来探討艺术的!灵感来了,我得赶紧回去画下来!”
    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刘建明,也难得开口,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兰姐,我妈叫我回家吃饭。”
    只有阿基,这个浑身肌肉的杀手,面对李苹兰那能杀人的目光,额头竟然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学著阿华的样子鞠了个躬,闷声闷气地说道:“兰姐,我……我路过。”
    说完,几个人像是逃命一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转眼间,原本拥挤的小屋只剩下盛嘉豪和李苹兰母子二人。
    “砰!”
    李苹兰反手一甩,重重地关上了房门,那声巨响震得墙上的灰尘都簌簌往下掉。
    在李苹兰面前,盛嘉豪瞬间从叱吒旺角的“豪哥”变回了那个挨打不敢还手的乖儿子。
    他心里清楚,这个女人为他付出了多少。
    当年他那个烂赌鬼老爹被斩死街头,所有人都劝李苹兰把他扔到福利院自生自灭,说她还这么年轻,带著个拖油瓶,这辈子就完了。
    可李苹兰就是不听。
    她毅然决然地退出了江湖,不再廝混,找了份正经工作,靠著微薄的薪水,硬是把他拉扯大。
    一个单身女人想在港岛带大一个孩子有多艰辛,不需多说。
    盛嘉豪至今还记得,前几年经济最不好的时候,李苹兰同时打了四份工,每天只睡不到四个钟头,累到站著都能睡著。
    她今年才三十五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纪,可鬢角已经生出了丝丝银髮。
    对盛嘉豪来说,李苹兰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谁敢动她一根头髮,他绝对能跟对方拼命!
    盛嘉豪见李苹兰脸色铁青,瞬间明白,自己今天在旺角搞出的动静,肯定已经传到她耳朵里了,否则她不会丟下工作,急匆匆地赶回家。
    他赶忙上前,拉开椅子,脸上堆起最灿烂的笑容。
    “妈,今天这么早收工啊?累不累?我给你捶捶背。”
    李苹兰冷哼一声,將菜篮子重重地放在桌上,眼神像刀子一样刮过他的脸:“站好!”
    “是!”盛嘉豪立马抬头挺胸,身体站得笔直。
    李苹兰上下打量著盛嘉豪,见他浑身上下没什么明显的伤痕,紧绷的脸色才稍稍缓和了一些,但嘴里却依旧阴阳怪气地说道:
    “哟,听说你今天很威风啊,盛嘉豪?一个人打翻丧彪十几个人?怎么,现在翅膀硬了,想学你那个死鬼老豆,去当古惑仔,立字头啊?”
    盛嘉豪一脸无奈,苦笑道:“妈,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是丧彪欺负占米仔,我才出手的。”
    “出手?”
    李苹兰猛地拔高了声调,伸手就揪住了盛嘉豪的耳朵,恨铁不成钢地骂道。
    “你一出手就打十几个人?你当自己是叶问啊!我跟你说过多少次,离那些古惑仔远一点!你那个死鬼老豆怎么死的,你忘了吗?被人从街头砍到街尾,肠子都流出来了!你是不是也想跟他一样,让我白髮人送黑髮人啊!”
    说著说著,李苹...兰的声音就哽咽了,再也说不下去。
    她鬆开了手,看著儿子已经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挺拔身姿,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她伸出手,帮盛嘉豪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领,轻嘆了一口气。
    “阿豪,妈不是想管你。妈知道你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
    “但是这条路,真的不能走啊……妈不想每天提心弔胆,怕哪天在街上认尸的人是我……”
    听到这些话,盛嘉豪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抬起头,眼神前所未有地认真,盯著李苹兰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妈,你放心。我跟你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不会走我老豆的老路,我不会让你担心的。我已经想好了,我要做正当生意,我要赚大钱,让你风风光光地住进浅水湾的豪宅,再也不用每天打几份工这么辛苦!”
    李苹兰看著儿子眼中那份不容置疑的坚定,愣住了。这眼神,她从未在儿子脸上见过。良久,她才轻柔地摸了摸盛嘉豪的脑袋,眼神里多了一丝欣慰。
    “傻小子,妈不要什么豪宅,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就好。”
    “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找个正经女仔,成家立业了。我看隔壁阿娟家的女儿就不错,人又勤快又孝顺,要不明天妈帮你约一下?”
    盛嘉豪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尬住了。他发现,不管是在哪个世界,催婚,永远是当妈的终极必杀技。
    为了不让李苹兰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他连忙转移话题,將自己对阿华、占米他们的安排,以及开安保公司和办杂誌的计划,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李苹兰越听,眼睛瞪得越大,看盛嘉豪的眼神,就如同在看一个怪物。
    她怎么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个从小只知道打架闯祸的儿子,竟然还有这么好的生意头脑?
    杂誌公司她不太懂,但这个安保公司,她一听就明白了其中的妙处。这不就是把收陀地换了个名头,变成了正当生意吗?要是真能做成,那阿豪就等於彻底走上了正途!
    李苹兰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经歷得多了,眼光自然就培养出来了。
    她一把抓住盛嘉豪的胳膊,上下打量著他,惊奇地问道:“阿豪,你是不是被人打傻了,怎么突然开窍了?”
    盛嘉豪脸色一黑,哭笑不得。果真是亲妈啊!
    母子俩胡闹了一阵,气氛总算缓和下来。李苹兰从菜篮子里拿出打包好的猪血粉丝汤和两杯冰糖椰子汁,当做夜宵。
    盛嘉豪刚跟小犹太吃过,肚子还饱著,没吃粉丝汤,只是喝了几口冰糖椰子汁解渴。
    待吃完夜宵,李苹兰沉默地走回自己的房间,没过一会儿,抱著一个老旧的铁皮箱子走了出来。
    这是她简陋的保险箱。
    以前盛嘉豪死活要出去混,李苹兰拉不住,只能退而求其次,立下规矩,让他每个月都必须上交一笔“孝敬钱”。
    按李苹兰的说法,这是给他自己存的“棺材本”,也是她的养老钱,说不定哪天他横尸街头,她就指著这点钱过活了。
    平时她把这箱子捂得极严,甭管盛嘉豪用什么理由,都別想从里面拿走一分钱。
    虽然这些钱都是盛嘉豪给的,但以前的“他”花钱大手大脚,给钱也没个准数,到现在,盛嘉豪自己都不清楚这里面到底存了多少。
    见她將这个宝贝箱子拿了出来,盛嘉豪好奇地问道:“妈,你拿这个出来做什么?”
    李苹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不是要做生意吗?做生意不要本钱啊?”
    她將箱子放在桌上,用钥匙打开,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一叠叠钞票,有大有小,还有不少硬幣。
    “这里一共是二十三万六千七百块,你先拿去用。不够的话,妈再去想想办法。”
    盛嘉豪看著那箱子里的钱,忽然觉得喉咙有些乾涩,眼睛有些发烫。他知道,这绝对是李苹兰所有的积蓄了。这个嘴上说著最狠的话的女人,却在背后为他默默地付出了一切。
    呼!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翻涌的情绪,將箱子推了回去,沉声道:“妈,钱我不能要。启动资金,阿基已经出了。你的钱,留著当嫁妆吧。”
    李苹兰愣了一下,隨即反应过来,伸手就在他脑袋上重重拍了一下,笑骂道:
    “死仔包!连你老妈都敢调侃!我的钱就是你的钱,拿著!你要是真有本事,就儘快把钱给我赚回来,连本带利!”
    盛嘉豪咧嘴一笑,不再推辞。
    他知道,话说得再漂亮,都不如拿出实际行动。
    否则,兰姐是不会相信的。
    她现在还每天坚持打两份工,自己怎么可能不心疼?
    他也想让兰姐立刻辞工享清福,但在做出成绩之前,兰姐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不仅不会答应,说不定还会觉得自己好高騖远,再赏一顿“藤条燜猪-肉”。
    一切,都等自己做出成绩以后再说。
    新的一天,旺角。
    人潮汹涌,车水马龙。
    和破旧寒酸的白云邨相比,这里到处都充斥著纸醉金迷的繁华气息。
    在旺角中段一处人流量极大的黄金地段,盛嘉豪支起了一个简陋的摊位。
    不过因为昨晚的事情,导致他现在的心情有些沉重。
    本来他对自己的计划有著充足的自信,但李苹兰毫无保留的信任,反而让他多了几分压力。
    他不想,也不能让她失望。
    在他发呆的时候,占米仔和阿基两人正手脚麻利地將一箱箱的皮包、皮带、鞋子等皮具整齐地摆放在摊位上。
    这些皮具上的logo看著很是唬人,都是些诸如鱷鱼、花花公子之类的大牌,但又不是那些动輒上万的顶级奢侈品。
    没办法,旺角虽然繁华,但在这里消费的主力军,依旧是社会的普通阶层。
    买个几百块的大牌包包充充场面没问题,但你要是卖爱马仕、路易威登,傻子也知道是假货。
    用便宜货不丟人,用假货才丟人。
    眼前这些,都是盛嘉豪让占米跑了十几家代工厂才找到的顶级“靚货”,无论是皮质还是做工,都足以以假乱真。
    占米仔看著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眼神中满是期待,搓著手说道:
    “豪哥,这么多人,我们的货肯定能卖光!”
    盛嘉豪斜了他一眼,淡淡道:
    “光卖光有什么用?我们的目標,是今天之內,把这批货全部清空,回笼资金。”
    他刚说完,阿基就从旁边凑了过来,低声道:“豪哥,都准备好了。”
    盛嘉豪点了点头,看向占米仔。
    占米仔心领神会,从摊位下的一个大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崭新的大喇叭。
    他熟练地打开开关,调整了一下音量,然后高高举过头顶,按下了播放键。
    下一秒,一个清澈洪亮,富有磁性的声音,伴隨著一阵极具节奏感的电子音乐,瞬间响彻了整条街道。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旺角旺角,全港最大皮具厂倒闭啦!”
    “王八蛋老板吃喝嫖赌,欠下了三点五个亿,带著他的小姨子跑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