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拍摄,宋年饰演的是剧中女主的早逝白月光男配,一个阳光温柔的邻家哥哥角色。
    角色设定和他本人的气质完全符合,这也是为什么他会被导演一眼看上。
    戏份不算多,大概花上半个月的时间就能拍摄结束。
    全剧定妆照已经拍好,由于气质和妆造都格外贴合人设,在网上公布时还引发了热烈讨论,赢得了网友一致称赞。
    宋年知道,这只是成功的第一步,意味着后续自己必须加倍努力,接住观众的期待。
    因为妆造已经拔高了观众的期待值,所以需要用更出色的演技来演绎角色,使其完美落地。
    如果可以做到,那就能在影视界迈出完美的第一步,反之则会被舆论反噬,冠上空有外貌没有演技的花瓶称号。
    为了更好地演绎角色,除了在公司里加班加点跟着老师补课外,宋年在片场里也谦虚地向前辈们学习。
    这部戏并不算大制作,虽然导演很有名,但没有邀请什么咖位极高的当红明星参演,剧组内的气氛还算和谐,大家都很乐意帮助新人,让第一次参与拍摄的他学到了不少。
    由于工作得太刻苦,第一天拍戏他不仅中午没能赶回来吃饭,就连晚上都十点之后才到家。
    一回家,就看见了客厅里那盏为自己而留的灯。
    还有落地窗边等候的人影。
    屋内的灯光明亮又温暖,仿佛海岸边引路的灯塔,映照出一道让人极有安全感的身影。
    见人这个点才到家,厉言川皱了皱眉,但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让人吃完宵夜就赶快回房间休息。
    即使没提,但宋年也能猜到,他肯定是一直守在这里等待自己下班。
    甚至怕自己饿,还特意留了夜宵。
    厨房灶台上温着暖呼呼的夜宵,正咕噜噜地冒着热气,香气扑鼻,对任何晚归的人都是美好的慰藉。
    这样的关切和温暖从前极少体验,宋年见过更多的,往往是空无一人的家,还有冰冷的餐桌。
    就算深夜留灯,这件事通常也都是自己为他人所做。
    相比之下,厉言川却是那个主动留灯,无言守候自己的人。
    暖黄的灯光笼罩了客厅,空气里都满是温馨的味道。
    宋年鼻头一酸,没忍住向前一扑,抱住人在其颈窝猛猛蹭了蹭。
    仿佛一只在跟主人撒娇的小狗。
    “很累吗?”
    垂眸看向怀中的人,厉言川轻声询问,一手搂住人的腰部向上托了托,防止其掉下去,另一只手则揉了揉人的脑袋。
    “有一点,但很开心,因为学到了很多。”
    宋年仰起头,对人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那是一个很满足的笑容,但也藏不住其中的倦色。
    见状,厉言川不悦地拧起眉头:
    “就为了这么点片酬累死累活,你要是喜欢拍戏的话,我给你找——”
    听见人又要发出霸总的声音,宋年连忙坐起身,一把捂住人的嘴。
    “实在不行,我投资你们剧组,改善一下环境?”
    还记得人今天中午跟自己吐槽盒饭味道一般,被迫放弃给人定做一个剧本想法的厉言川思索片刻,勉强作出让步。
    只可惜,得到的依然是被捂住嘴。
    “没必要啦,我只是个小配角而已,你这么大张旗鼓地花钱,让别人知道了怎么想?”
    又不是主角什么的,自己也就在片场待半个月左右,这样花钱进去不是做赔本买卖么。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厉言川思来想去,发现只能做在家等人结束工作这一件事后,整个人脸色更加不好了。
    “好啦好啦,别担心,要不了多久就能杀青的。”
    更何况片场的条件不能算差,顶多算不够好而已,宋年捧起人的脸揉了揉,好半天才把身下的人安抚好。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还真让厉言川找到新办法了。
    第二天中午,宋年刚准备去领剧组发的盒饭,却得知外面有人找。
    来到剧组外一看,发现来人居然是厉言川的助理。
    “宋先生,厉总拜托我来给您送这个。”
    见他来了,助理上前一步,引着人来到停在角落的车前,递来一个三层的方盒子。
    这是一辆保姆车,低调地停在路边的车位上,看上去不太起眼,但其毫无廉价感的车漆和金属标可以证明价值不菲。
    蒙圈的宋年顺势上车,打开盒子才发现里面是色香味俱全的饭菜。
    全是自己爱吃的,还散发着热气。
    “厉总说您不喜欢的话,就不要吃剧组的盒饭了,每天会让阿姨给您做好饭送来,想吃什么告诉他或者保姆就行。”
    助理转达着老板的话。
    “真是麻烦你了。”
    看着眼前的饭菜,宋年不由得露出一个释然满足的笑。
    随口一提饭菜不好吃,便会有人想方设法让你吃上更可口的饭菜,这种被人放在心上的感觉,很温暖。
    浑身上下像是有暖流淌过,弥漫着丝丝暖意。
    总觉得厉言川越来越体贴细心了,比起最初的阴鸷,他有了很大的变化嘛。
    这是好事,说明他被感化,肯定不会再走之前的老路了。
    嗷呜一口吃下最爱的麻婆豆腐,宋年在心底感慨道。
    接下来的每一天,厉言川都会让助理来送饭,并且按照宋年之前提过的,行事非常低调,没有大张旗鼓。
    一开始的宋年:这怎么好意思,多麻烦王姨和助理先生啊。
    后来的宋年:明天我想吃莲藕炖排骨多加排骨!
    多加肉倒不是为了别的,除了嘴馋以外,其实是因为有另外一张嘴要吃。
    结束午餐后,助理本准备替人收拾餐盒,却没想到宋年摆了摆手,拿上盒子里特意留的排骨下了车。
    只见他来到一个小巷子,左右望了望没发现熟悉的身影,便只好张嘴呼唤。
    说出口的不是名字,却是一阵语气词:
    “嘬嘬嘬——”
    话音落下,一只小小的白色身影从不知哪个角落钻出。
    是一只小狗。
    “快来快来,今天给你留了好多排骨。”
    宋年招招手,那只怯生生的小狗便摇摇晃晃地甩着尾巴朝其跑来,俨然一副熟络的模样。
    其实他也是前两天午休时间散步消食时,凑巧遇见这只小狗的。
    小狗大概只有两三个月大,可能是比熊和马尔济斯的串串,牙都没长齐,明显还是一只幼犬,却独自在这里,也不知是被人遗弃,还是和母亲走丢了。
    片场这边位于郊区,人烟稀少,生存能力如此弱小的小动物在这里生活,自然是没办法活下去,于心不忍的宋年时不时投喂它一点吃食,久而久之就熟悉了起来。
    小狗埋头哼哧哼哧地啃着排骨肉,吧唧的嘴巴和狂摇的尾巴表明着它有多开心。
    瞧见其这副模样,宋年没忍住抬手撸了撸其脑袋。
    嗯,手感很好,难怪现在厉言川也总爱揉自己的脑袋呢。
    他不由得心想。
    就在一人一狗相处甚欢时,宋年忽然隐约察觉到不远处似乎有一道紧盯的视线。
    他凭着直觉顺势望去,恰好与二十米开外的一个小朋友对视上目光。
    那小男孩看上去十岁左右的年纪,此时正直愣愣地站在远方的一颗树后,探头张望。
    见宋年看来,被发现的他有些害羞地躲了躲,眼睛却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小狗,像是很感兴趣,却又不敢上前。
    “小朋友,这是你的狗吗?”
    冲人挥了挥算是打招呼,宋年问道。
    而小男孩只是怯生生地摇了摇头。
    “你是不是想和小狗玩?别害怕,小狗很亲人的,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摸摸他。”
    虽然躲了起来,但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还是一直看向小狗,宋年心下了然,主动发出邀请。
    果然,闻言小男孩的眼睛瞬间亮了亮,犹豫了片刻后,他才闪身出来,小碎步跑上前来。
    直到这时,宋年才看清这小孩的模样。
    大概是个混血,高挺的鼻梁和深邃的眉眼都带着外国血统特征,黑色的头发天然卷翘,特别是一双橄榄绿的瞳孔,长得简直像一个可爱的洋娃娃。
    简单来说,就是可以做童模的那种长相。
    这么漂亮的小孩,肯定不是一般人家中的吧,要是放在小说里,这个长相妥妥是主角。
    克制住想捏一把人嫩滑脸蛋的冲动,宋年在心中感慨道。
    只见小男孩蹲下身,试探性地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小狗的脑袋,但又有些害怕。
    “没事,它不咬人的。”
    宋年抬手摸了摸小狗,给人做示范。
    见状,小男孩鼓起勇气,轻轻碰了碰毛茸茸的脑袋。
    感受到柔顺触感的瞬间,他情不自禁地哇了一声。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宋年弯了弯嘴角。
    “谢谢。”
    而小孩也用着稍带口音的话语,小声地对人道谢,腼腆一笑。
    普通话说得还不太利索,看来还是个从小在国外长大的小朋友,宋年猜测。
    就在一大一小俩人陪小狗玩得正欢时,有焦急的呼唤声自身后响起:
    “小琛?”
    两人齐齐循声望去,那人看见了小孩蹲在这边,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连忙快步走上前来。
    “你突然跑远,把爷爷吓了一跳。”
    老人家一把将人抱进怀中,后怕不已。
    老人家看上去年近七旬,但依然身姿挺拔,步履沉稳,一头黑发看上去很是精神,但鬓角仍然有银白冒出,仿佛有什么为之烦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