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夏的夜还带著几分微凉。
    臥房內烛火半明,暖香氤氳,温秀陷在绵软的锦被里酣眠,身旁偎著的女子正是沈晚棠。
    一夜温柔繾綣,睡意正浓,他嘴角还掛著一丝若有若无的笑,不知道梦见了什么。
    忽然,“篤篤篤”的急促敲门声划破屋內静謐。
    管家刘福压低了声音,语气里满是慌张与恭敬,隔著门板颤声喊道:
    “都头!都头快醒醒!天大的事……节度使大人已到幽州,快到城门口了!您速速起身接驾啊!”
    这一声喊瞬间惊散了温秀的睡意。
    他猛地睁开眼,眼神从迷濛转为清明,睡意全无,当即就要翻身坐起。
    身旁的沈晚棠也被惊醒,惺忪著睡眼抬首,露出一张娇俏动人的面庞。
    她年方二八,肌肤莹白似玉,眉眼弯弯如远山含黛,樱唇不点而朱,鬢边几缕青丝散落,衬得那张脸愈发娇弱貌美。
    身上只著一件轻薄的月白色綾绸睡裙,裙身松垮,露出纤细莹润的肩头与脖颈,裙摆垂落,勾勒出柔婉的身段……
    见温秀匆忙起身,沈晚棠也连忙撑著软榻坐起身,丝毫不惧屋內微凉,伸手便要扶温秀。
    其声音软糯轻柔:“將军,怎的突然这般著急?天还未亮透呢,节度使大人远道而来,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你慢些起身,莫要慌得失了礼数。”
    说著,她已赤著脚踩在绵软的锦垫上,身姿轻盈地绕到温秀身前。
    隨后伸手取过掛在床头衣架上的青色常服公袍,细心地为温秀披上。
    温秀一边繫著衣带,一边说:
    “你懂什么?节度使终究是我魏博藩镇的节度使。我要是晚了,那不是在打节度使的脸,而是在整个幽州城百姓面前打魏博藩镇的脸。”
    沈晚棠指尖温软,轻轻为温秀理平衣袍上的褶皱,系好腰间革带,动作轻柔又嫻熟,眉眼间满是柔情。
    她一边打理著衣物,一边柔声叮嘱:
    “是,將军去接节度使大人,定要谨言慎行,莫要累著自己。晚棠在家备好热茶点心,等將军回来。若是將军回来得晚,晚棠便一直候著,绝不先睡。”
    温秀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动了一下,吐出两个字:
    “你囉嗦了……”
    沈晚棠抿嘴笑了,没有恼。
    她垂著眼为温秀整理领口,长睫如蝶翼般轻颤,晨光透过窗欞洒在她脸上,更显肌肤细腻。
    温秀低头看著她,忽然伸手,轻轻捏了一下她的下巴。
    她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脸颊腾地红了,却没有躲开。
    温秀鬆开手,转身大步朝房门走去,甲片碰撞的声音在清晨的寂静中格外清脆。
    许久后,
    幽州城外,官道宽阔。
    天刚蒙蒙亮,晨雾还未散尽,城门口已经站满了人。
    温秀与其他七位都头身穿绢甲,骑在马上,领著一千多牙兵在城门口列队迎接。
    八个人,八匹军马,一千多把刀,在晨光中泛著冷冽的光。
    没有人说话,只有马匹偶尔打个响鼻,蹄子刨地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温秀骑在马上,目光扫过其他七个都头!
    这些人跟他一样,都是被留在幽州值守的,各管一摊,各怀心思。
    有人面无表情,有人面带期待,有人打著哈欠,有人不停地整理自己的甲冑,想在节度使面前留个好印象。
    温秀没有整理甲冑,他的甲冑每天早上都用上好鹿脂擦得鋥亮,这是规矩。
    远处官道尽头,烟尘渐起。
    一列仪仗缓缓行来,前有骑兵开道,后有亲兵护卫,中间簇拥著一架朱漆鎏金的节度使专属车驾。
    车驾装饰华贵,帷幔垂落,由四匹纯色骏马牵引,步伐沉稳,缓缓朝著城门口驶来。
    温秀看著那辆车驾,心里忽然涌上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车里坐著的那个人叫罗绍勛,是罗绍威的堂兄弟,是他们魏博牙兵一手扶上节度使之位的橡皮图章。
    他在魏州城里坐了近半年的冷板凳,现在被李公佺一脚踢到幽州来,名义上是“坐镇幽燕”,实际上是被发配边疆。
    温秀不知道罗绍勛自己怎么想,但他知道,如果是他,他肯定不会高兴。
    车驾在城门口稳稳停下。
    车帘低垂,不显车內动静。
    温秀与其他七位都头纷纷下马,甲片碰撞声整齐划一。
    他们拱手行礼,齐声高呼:“甲冑在身,不便全礼。我等率幽州诸驻军都头,恭迎节帅大驾!”
    声音洪亮,在晨风中传出去很远。
    城墙上巡逻的士兵都探出头来往这边看了一眼。
    车帘掀开一角。
    罗绍勛探出半个身子,穿著一身絳紫色的官袍,头上戴著节度使的襆头,面色比半年前白净了些,也胖了些!
    在魏州城里坐了半年,不用打仗,操心也没用,吃得好睡不好,不胖才怪。
    但他的眼神不太对,不像是一个刚打了胜仗、扩了地盘、意气风发的节度使,倒像是一个被逼著去做一件自己不想做的事的中年人。
    他的目光从八个都头脸上扫过,最后停在温秀身上,多看了一眼,然后移开。
    “诸公甲冑在身,不必多礼。”他的声音带著节度使的仪度,淡淡的,不咸不淡,“远来迎候,一路辛苦。”
    武將当中,一个都头越位上前一步。
    温秀认识他,叫赵崇,是张源的手下,三十出头,方脸浓眉,嗓门大,爱出风头。
    他抱拳拱手,声音洪亮得像是怕城墙上的人听不见:“节帅,城中帅府已备下薄酒简宴,为节帅接风。请节帅登舆,我等恭护节帅入城!”
    温秀面露不喜。
    他看了赵崇一眼,又看了看其他几个都头!
    有人皱著眉,有人面无表情,有人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抢风头这种事,在魏博牙兵里是大忌。大家都是都头,凭什么你替我们说话?
    罗绍勛还没开口呢,你倒先跳出来了。几个都头对赵崇的好感度瞬间下降了几分。
    温秀侧过身,用只有身边几个人能听见的声音,淡淡说了一句:
    “赵都头这马屁功夫,比他那刀法可利索多了。”
    身旁一个都头叫周安,也是个看赵崇不顺眼的,闻言嗤笑一声:
    “可不是么。张源的人,別的本事没有,抢功抢在前头,跑得比骑兵还快。”
    另一个都头,王晋,韩义的手下,也凑过来,嘴角带著讥讽:
    “人家那叫眼力见儿。节度使来了,不赶紧把脸凑上去,万一节度使记不住他长什么样,这马屁怎么拍?我等脸皮薄比不了!”
    “嘿嘿嘿……”
    几个人低低地笑了几声,笑声不大,但足够让前面几个都头听见。
    赵崇的耳朵动了一下,但没有回头。
    温秀收起笑容,不再说话,但心里对赵崇轻看几分!
    不是因为他拍马屁,是因为他拍得太难看。在这个世道里,拍马屁是本事,但拍得让所有人都看出来,那就是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