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八日。
    下午四点。
    省交通运输厅的一间没有门牌號的办公室里。
    宋立群接了一个电话。
    电话里的声音——不是郑国安的。郑国安在三月底被正式留置了。
    声音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男。中年。口音带著省城以北的捲舌。
    “宋厅长。有件事跟你通个气。”
    “你谁?”
    “你的系统后台——有人在查一份1998年的老档案。查的人——你应该知道是谁。”
    宋立群的手在桌面下攥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系统后台的事?”
    “知道就行了。重点不是怎么知道的。重点是——那份档案里涉及到的名字。你看过没有?”
    宋立群没说话。
    “1998年。绕城高速。一亿五的追加款。地勘报告偽造。审批签字——周长安。你知道周长安是谁。”
    宋立群当然知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省级。
    虽然退了二线。但周长安的学生、下属遍布半个省的基建系统。
    “宋厅长。如果那份报告从住建厅的地下室送到了纪委。你觉得会查到谁?”
    不需要回答。
    答案从周长安往下顺——方志远。卢国华。郑国安。宋立群——
    宋立群本人。
    2012年。他在省道307改扩建工程的概算审批上籤过一个“同意”。
    那份概算——真实性如何——他自己心里清楚。
    “所以——你想让我做什么?”
    电话那头沉了三秒。
    “档案室在住建厅的地下一层。只有一个入口。一个出口。没有窗。”
    “灭火系统是1999年装的。乾粉式。手动触发。早就过了检验有效期。”
    “电路——从一楼配电间走的。总闸在配电间的铁皮箱子里。”
    宋立群听到了每一个字。
    电话掛了。
    他坐在椅子上。手机屏幕灭了。
    那个声音没说要做什么。
    但每一个铺垫——入口、出口、灭火系统失效、电路总闸位置——都指向一个结果。
    火。
    烧掉那些纸。连同那个人。
    宋立群想起了一个月前孙大强说过的一句话。
    “合规走不通。那就走另一条路。”
    那条路把孙大强送进了看守所。
    宋立群不想走同一条路。
    但他更不想走进秦城。
    他在办公桌前坐了十一分钟。
    然后他拿起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不是打给任何官场上的人。
    城南。老田。
    ——
    四月十八日。晚上。
    住建厅大楼。
    七点半之后。楼里的人走了大半。
    走廊里的声控灯一段一段灭掉。
    保安室里值班的还是小胡。
    小胡在看手机。
    八点零三分。手机响了。一条微信。號码是备註过的。
    “大哥”。
    消息內容——“今晚十一点。后门。两个人。放进去就行。別问。”
    小胡盯著屏幕看了五秒。
    他把消息刪了。
    然后他做了一件事——他翻了翻门卫值班记录本。上个月那次——孙大强来的时候——他在登记本上没留任何记录。
    但孙大强被抓了。
    纪委来调取门卫记录的时候——发现当晚八点到九点之间没有来访登记。
    何国强问了他一句——“这个时间段有没有人来过?”
    小胡说——“没有。”
    何国强没追问。
    但小胡知道——监控录像里有孙大强进门的画面。如果纪委调监控——
    监控没调。
    因为那段时间的监控——画面是黑的。
    线路被拔过。
    今晚——又有人让他放人进来。
    上次是行贿。
    这次——
    小胡不知道这次是什么。
    他也不想知道。
    他把手机塞进口袋。站起来。走到保安室的玻璃窗前。
    夜色里。住建厅大楼安静地立著。
    一楼。二楼。三楼——七楼——灯都灭了。
    只有一个地方还亮著。
    地下一层。
    从一楼走廊尽头的楼梯间往下看——能隱约看到光。led工作灯的白光从楼梯口渗上来。
    江默还在下面。
    ——
    十点四十七分。
    地下一层。档案室。
    江默坐在摺叠工作檯前。面前是最后一组需要扫描的文件盒。
    2016年度。某城市综合体项目的竣工验收档案。
    馈纸器吞著纸。吐出来。屏幕上跳出一页一页的pdf预览。
    他一边扫描。一边用红笔在备註栏標註违规页码。
    保温杯放在铅笔圈里。水还有三分之一。
    执法记录仪绿灯常亮。
    时间安静地走。
    十一点零一分。
    头顶的led工作灯——闪了一下。
    江默抬头。
    灯没灭。闪了一下就恢復了。
    他继续扫描。
    十一点零四分。
    灯又闪了。比上一次长。大约零点三秒的中断。
    江默站起来了。
    他走到墙边的电源插座前。工作灯和扫描仪的电源线都插在一个六孔排插上。排插的指示灯——亮著。
    他蹲下来。看了一眼排插的品牌和3c认证標。合规。
    但灯闪了。
    如果不是灯管问题——那就是供电端的问题。
    供电端。
    一楼。配电间。
    江默站在原地。
    他的耳朵在听。
    地下室的隔音不好。水磨石地面和混凝土墙壁会传导声波。
    他听到了。
    楼梯间。
    脚步。
    两个人的脚步。
    步频不一致。一个快。一个慢。
    快的那个穿硬底鞋。皮鞋或工装靴。声音沉。
    慢的那个穿胶底鞋。运动鞋。声音闷。
    声音在下行。
    从一楼往地下走。
    十一点零六分。
    江默没有向门口走。
    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伸手拔掉了扫描仪的电源线。把u盘从电脑上弹出。揣进帆布袋侧兜。拉上拉链。
    第二件。他拿起手机。打开了一个app。住建厅安保系统的远程终端。这个app是三个月前信息中心给厅领导统一安装的。他从来没用过。
    屏幕上显示——一楼走廊监控画面。
    黑的。
    一楼的五个摄像头——全部离线。
    二楼——离线。
    三楼——离线。
    全部离线。
    有人切断了监控系统的电源。
    监控系统的电源——和照明系统走的不是同一条线路。照明在a迴路。监控在b迴路。两条迴路的总开关都在一楼配电间。
    有人分別切断了b迴路——监控。即將切断a迴路——照明。
    第三件事。
    江默走到墙角。
    那里靠著两个灭火器。abc乾粉。四公斤装。检验日期在有效期內。
    灭火器旁边——有一样东西。
    也是他让老马送下来的。
    防暴钢叉。
    《公安机关装备管理条例》里没有禁止机关单位配备防暴器械。《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第十六条——重要部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
    档案库房——存放国家档案的场所——属於重要部位。
    配备防暴钢叉——合规。
    他把钢叉拿在手里。
    一米二长。不锈钢。月牙形叉头。
    轻的。大约四公斤。
    江默站在工作檯后方。面对铁门。
    距铁门——直线距离七米。
    七米。
    他把执法记录仪的录像模式確认了一下。绿灯在闪。
    正常运行。
    录像文件实时存储在机身內存。不依赖外部电源。不依赖网络。
    续航——还有八小时。
    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
    十一点零七分。
    脚步声到了铁门外面。
    停了。
    然后——
    啪。
    整个地下室的灯——全灭了。
    led工作灯灭了。楼梯间的声控灯灭了。配电间那头的指示灯灭了。
    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间。
    彻底的黑暗。
    江默站在黑暗里。
    左手握著防暴钢叉。右手的帆布袋挎在左肩。
    u盘在侧兜里。
    三百零一页的报告在u盘里。
    报告的备份在国家政务云端。
    纸可以烧。
    数据烧不掉。
    铁门被推开了。
    铰链的摩擦声在黑暗里格外刺耳。
    门口出现了两束光。
    手电筒。
    白光打在了水磨石地面上。扫了一圈。
    扫到了铁皮柜。
    扫到了摺叠工作檯。
    扫到了桌上的扫描仪——灭了的。
    扫到了江默。
    光停在江默身上。
    江默站在那里。
    灰色夹克。深灰色长裤。步行鞋。帆布袋。
    和一把一米二长的不锈钢防暴钢叉。
    两束手电筒的光在他身上晃了两秒。
    “操。他手里拿著东西。”
    声音粗。普通话带本地口音。
    另一个声音更低。
    “別管。先泼,后点。”
    泼。点。
    江默闻到了味道。
    汽油。
    来人手里——除了手电筒——还提著一个塑料桶。
    汽油桶。
    ——
    江默开口了。
    声音稳。不高不低。在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间里传播。混凝土墙壁的反射让他的声音带了一点混响。
    “你们手中携带的汽油——属於甲类易燃液体。”
    两束光停住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他的声音没有加快。
    “故意纵火的——《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百一十五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档案库房存放国家档案。纵火毁灭国家档案——同时触犯《档案法》第四十八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罪併罚。”
    两束光晃了。
    前面那个人往后退了半步。
    后面那个没退。
    “別听他瞎几把扯。一个翻档案的。手里就一根棍子。”
    后面那个把汽油桶往前推了一下。
    “泼。”
    前面那个提起了汽油桶的盖子。
    汽油味瞬间浓了十倍。
    江默的鼻腔里涌进刺鼻的气味。
    他没退。
    左手把钢叉横在身前。月牙形叉头的两个尖端在黑暗中没有反光——因为没有光源。
    他的右手从帆布袋外侧掏出了另一样东西。
    手机。
    屏幕亮了。
    光照亮了他的脸。
    他按了一个键。
    免提拨號。
    嘟——嘟——
    “你打给谁?”前面那个的声音虚了。
    江默没回答。
    电话接了。
    “110。有什么可以帮您?”
    “省住建厅一號楼负一楼档案室。两名不明身份人员携带汽油闯入。企图纵火。”
    他报完地址。掛了。
    全程六秒。
    两个人站在门口。
    手电筒的光在抖。
    前面那个把汽油桶放下了。
    后面那个骂了一句。从腰后面掏出了一样东西。
    不是打火机。
    是一把摺叠刀。
    刀刃在手电光里反了一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江默的声音不是衝著两个人说的。
    是衝著胸前的执法记录仪说的。
    绿灯还在闪。
    在漆黑的空间里。那盏绿灯是除了手电筒和手机屏幕之外唯一的光源。
    一闪。一闪。
    它记录著一切。
    拿刀的人衝上来了。
    距离四米。三米。
    江默的左手挥出了钢叉。
    不是刺。是横扫。
    月牙叉头的弧线——从左往右——以圆弧轨跡扫过对方握刀的手。
    钢和指骨的碰撞声在密闭空间里很响。
    刀掉了。
    掉在水磨石地面上。弹了两下。金属撞地面的声音清脆。
    拿刀的人蹲下去了。右手捂著左手腕。
    前面那个转身就跑。
    跑了两步。鞋底踩到了汽油桶盖子。滑了一下。
    没摔。但速度慢了。
    他跑进了楼梯间。
    楼梯间是黑的。声控灯的电源也被切了。
    黑暗中往上跑。
    皮鞋踩在水磨石台阶上。声音越来越远。
    江默没有追。
    他站在原地。
    钢叉竖在身旁。
    脚下——蹲著一个人。
    地上——一把摺叠刀。一个汽油桶。盖子滚到了柜子底下。
    手机屏幕还亮著。110的回拨打过来了。
    “先生,警力已派出。请问您现在安全吗?”
    “安全。一人被控制。一人往楼上跑了。一楼出口只有大门和后门。”
    “收到。”
    江默蹲下来。
    面前那个人缩在地上。右手还捂著左手腕。
    江默拿起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
    光照亮了那张脸。
    不认识。
    三十五六岁。脸上有疤。脖子上有纹身。纹身內容——看不清。
    “你手腕的伤不重。橈骨没断。尺神经没伤到。等会儿急救到了让他们看一下。”
    那个人抬头看著他。
    脸上的表情——不是疼。
    是一种他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一个翻旧档案的人。手里拿著钢叉。嘴里念的是法条。
    胸前绿灯一闪一闪。
    黑暗中。
    四排铁皮柜安静地立著。
    里面装著二十年的旧帐。
    一页都没少。
    远处。警笛声从城市的某个方向升起来。穿过夜色。穿过雨后潮湿的空气。越来越近。
    江默站直了。
    帆布袋在左肩。保温杯——还在工作檯上铅笔圈里。
    u盘在侧兜。
    报告在u盘里。
    备份在云端。
    纸没烧。
    人没伤。
    数据完好。
    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