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使的葬礼办得很简单,一副薄棺材,几个纸人纸马,连个哭丧的都没有。
    温秀站在人群后面,看著那口薄棺材被埋进土里,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这就是唐末!
    活著已经是奢侈,死了不过是寻常。
    指挥使的事很快就被所有人忘到了脑后。温秀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招兵。
    他拿著什长的令符,第一次走进了州兵大营!
    李横告诉他,其他队都是老兵油子,想要更好管得自己找人。
    州兵大营在城南,比牙兵营差远了。
    营帐破破烂烂,地面坑坑洼洼,士兵们穿的是旧甲,拿的是旧刀,看著就没精打采的。
    但温秀一进来,整个大营都炸了锅。
    因为牙兵待遇福利高,进入牙兵那就是从小兵变成大头兵,这是质的飞跃,他们纷纷上前。
    “牙兵来招人了!”
    “听说要招十个!”
    “选我选我!”
    都头姓王,是个四十来岁的老兵油子,看到温秀进来,满脸堆笑地迎上来:
    “温什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来来来,里面坐,喝茶!”
    温秀对这里的热情感到意外,但想了想,魏博牙兵都是从天雄军中挑选最勇猛的组成精锐,他也就理解了。
    “王都头客气了,”温秀摆手,“我是奉命来挑人的,麻烦把好手都叫来。”
    “好嘞!”
    王都头一声令下,虽然王都头官职比温秀高,但在魏博牙兵才是天!
    州兵们排著队过来了。
    温秀看著这群人,心里盘算著自己的需求:
    两个重盾手,要力气大、能扛的。
    两个刀盾手,要灵活、反应快的。
    四个长枪手,要配合好、能结阵的你,还要一个弩手和一个弓箭手!
    他从队伍前面走过去,一个一个地看。被看的人挺起胸膛,眼睛发亮,恨不得当场表演一个胸口碎大石。
    “你,出来。”温秀指著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
    那汉子咧嘴一笑,大步走出来,站到旁边。
    “你,也出来。”
    又一个。
    不到半个时辰,温秀就挑中了九个人。重盾手、刀盾手、长枪手,全都齐了,就差一个弓箭手。
    “有没有箭术好的?”温秀问。
    王都头犹豫了一下,说:“有一个,射箭不错,不过……”
    “不过什么?”
    “这人是外镇来的!”
    温秀沉思了起来,在魏州牙兵文化里,是极度排外的,收下一个外藩镇来的人做牙兵意味著不可靠,因为他家属不在魏博,甚至可能是细作。
    但温秀还是打算先看看人,点了点头:“先叫过来看看!”
    “是,”
    王都头朝角落里喊了一声:“赵无忌,过来!”
    人群里一阵骚动,然后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
    温秀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愣了一下。
    这人二十出头,瘦高个,长手长脚,但因为营养不足,他看著像根竹竿。
    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手,右手的手指特別长,骨节突出,指腹上全是老茧。
    这是一张弓的手。
    “你叫赵无忌?”温秀问。
    “是。”赵无忌的声音有点闷,像是不太爱说话。
    “射一箭给我看看。”
    赵无忌从背上取下弓,那是一张很旧的弓,弓臂上的漆都磨掉了,但保养得很好。
    他搭上一支箭,拉开弓弦,动作流畅得像流水。
    “射什么?”他问。
    温秀环顾四周,指著五十步外杆上的一个头盔:“那头盔。”
    赵无忌没有瞄准,或者说瞄准的时间太短,短到温秀根本没看清。弓弦“崩”的一声响,箭矢离弦……
    头盔掉了。
    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一个兵卒跑过去捡起来,那是他的头盔,都特么射凹了!
    大营里安静了一瞬,然后爆发出一阵喝彩。
    “好箭法!”
    “赵无忌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温秀的眼睛亮了。
    “好,你被录用了。”他直接说。
    赵无忌点了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默默地走到队列里站好。
    王都头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他小声对温秀说:“温什长,这个赵无忌是我们营里最好的弓手,您把他挑走了,我这……”
    温秀看了他一眼,笑了。
    “王都头,牙兵挑人,是看得起你。回头我请你喝酒,我认你这个朋友!”
    王都头的脸色瞬间由阴转晴:“那敢情好!温什长太客气了!”
    温秀带著十个人走出州兵大营,心里美滋滋的。
    他回头看了一眼王都头的脸,那表情,像是被人从怀里掏走了一块金子,但又不敢说疼。
    “温秀,”刘三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凑到他身边,“你这挑人的眼光可以啊,这样的好弓手都让你挑走了。”
    “他很厉害?”
    “厉害?”刘三咂咂嘴,“能五十步射中头盔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我都想要,可惜我这里满人了,你知道的,我的弟兄都是自家人。”
    温秀回头看了一眼跟在队伍最后的赵无忌,那人正低著头走路,沉默得像一块石头。
    “赵无忌,”温秀喊他,“回头给你换张好弓。”
    赵无忌抬头看了他一眼,闷声说:
    “多谢什长。”
    然后又把头低下去了。
    温秀也不在意。他带著自己的十个人回到牙兵营,给他们分了营帐,安排了位置。
    十个人站成一排,重盾手在前,刀盾手在两翼,长枪手在后,弓箭手在高处,一个基本的战斗小队,成型了。
    他站在队伍前面,看著这些人的脸,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没当过管理层的他,现在居然要管十个人了,而且还是兵。
    “兄弟们,”
    温秀认真说道,“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一个什的人了。我不跟你们说什么大道理,就说三件事。”
    十个人看著他。
    “第一,跟著我,有肉吃。第二,打仗的时候,跟著我冲。第三……”
    他顿了顿。
    “谁要是敢欺负我们什的人,我跟他拼命。”
    安静了一瞬。
    然后那个膀大腰圆的重盾手咧嘴笑了:“什长,有你这句话,俺这条命就交给你了!”
    “对!跟著什长干!”
    “什长,什么时候发餉啊?”
    温秀笑了:“发餉的事別急,该你们的少不了。现在……”
    他看了一眼天色,夕阳已经快落山了,天边的云烧得通红。
    “现在,都去吃饭。明天开始训练。”
    十个人轰然应诺,散去了。
    温秀站在原地,看著他们走进营帐,听著里面传出来的说笑声,忽然觉得,这个乱世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只要手里有刀,身边有人,怀里有钱。
    活著,好像也不是那么难!